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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医保局: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医保支付12.32亿元

   日期:2020-07-28     浏览:343    评论:0    
核心提示:中新社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28日在北京表示,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

中新社北京7月28日电 (记者 李亚南)中国国家医疗保障局医药服务管理司司长熊先军28日在北京表示,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人民币,下同),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28日举行吹风会,介绍深化医改2020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有关情况。

熊先军在吹风会上介绍称,疫情发生以来,国家医保局指导各地医保部门强化应对疫情工作措施,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出台“两个确保”政策。确保患者不因费用问题影响就医、确保收治医院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对确诊和疑似患者全部实行先救治、后结算,对承担新冠肺炎救治任务的医疗机构拨付专项资金,缓解医疗机构资金压力,并及时与医疗机构进行结算。截至7月19日,全国新冠肺炎确诊和疑似患者发生医保结算13.55万人次,涉及医疗费用18.47亿元,医保支付12.32亿元,支付比例达到67%。

二是创新管理方式。实行“及时办、不见面办、便民办、延期办、放心办”的“五个办”医保经办服务,将常见病、慢性病“互联网+”复诊服务费用纳入医保支付范围。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实行长处方政策。

三是支持复工复产。各地可从2月起减半征收职工医保单位缴费部分,减征期限不超过5个月。预计可为企业减负1500亿元以上。

熊先军指出,下一步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是做好结算清算,不留后账。坚持全国一盘棋,统一组织参保地核实并进行全国清算。二是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对疫情期间出台的“互联网+医保”、长处方等便民措施,使其常态化、制度化,探索建立特殊群体、特定疾病医药费豁免制度。三是加强形势分析与研判。压实基金管理责任,做好基金运行监测分析。积极支持医疗机构渡过难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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