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寒地区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要求》政策解读

   2026-08-03 IP属地 未知行业信源00
导读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省组织编制并发布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严寒地区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要求》(DB23/Z 0002-2026…

日期:2026-07-31 17:50 来源: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字体: 大中小】 分享:

一、制定背景与目的

当前国家已出台多项职业健康领域法规与技术标准,但暂无专门针对化工园区且适配严寒地域环境特征的职业卫生专项管理规范。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我省组织编制并发布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严寒地区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要求》(DB23/Z 0002-2026,以下简称《要求》)。本《要求》充分结合我省冬季严寒的独特地域条件,通过构建完整标准化体系,对化工园区职业病防治各项工作进行系统性、制度化规范,对切实保障化工行业一线从人员职业健康、指导园区规范开展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具有重要实践价值。

二、主要法律与标准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

(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管理规定》(2020年12月31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5号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三)《职业健康检查管理办法》(2019年2月28日修订,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令第2号);

(四)《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自2017年5月1日起施行);

(五)《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自2012年6月1日起施行)等。

三、主要内容

本《要求》聚焦严寒地区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的突出问题,既遵循化工行业通用职业卫生管理框架,又充分适配我省严寒气候特殊管理需求。共分为10部分,包括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管理机构、监督检查、环境与设施设备管理、应急管理、教育培训、档案管理。进一步明确了严寒地区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体系与职责,强化了低温环境下的职业病预防措施,完善了劳动过程中的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要求,同时也对园区入驻企业的监督检查、应急救援队伍建设、职业病危害事故综合预案制定与演练、严寒地区应急救援物资配备与管理等作出系统规范,为全省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提供指引,有助于推动严寒地区化工园区职业卫生管理水平整体提升。

相关信息

本文转载自黑龙江省卫生健康委,原文链接见文末。更多PCO行业动态请关注PCO优选网。

 
反对 0举报收藏 0打赏 0评论 0
免责声明

本文为互联网转载作品,转载请注明原文出处。本网站部分内容来源于合作媒体、企业机构、网友提供和互联网的公开资料等,仅供参考。本网站对站内所有资讯的内容、观点保持中立,不对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如果有侵权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在收到通知后第一时间妥善处理该部分内容。

更多>相关评论
暂时没有评论,来说点什么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