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关于印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 2026 年度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2026-06-25 IP属地 未知行业信源00
导读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发表时间:2026-06-25 来源:法规处 阅读量:

委机关各处室,自治区疾控局综合处: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2026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党组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处室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规定》(自治区人民政府令第115号)、《宁夏回族自治区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宁政办发〔2024〕56号)以及《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施细则》(宁卫办发〔2022〕20号)有

关规定认真组织实施,严格履行决策程序,推动各项决策事项落地落实。

二、委机关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由相关责任处室按照《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施细则》(宁卫办发〔2022〕20号)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三、属于《自治区卫生健康委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实施细则》(宁卫办发〔2022〕20号)第三条所列情形的其他事项,相关责任处室要严格按照程序和要求及时开展合法性审查、公平竞争审查、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等前置审查,规范开展公开征求意见、专家论证、风险评估、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持续提升我委决策质量和水平。

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办公室

2026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本文转载自宁夏回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原文链接见文末。更多PCO行业动态请关注PCO优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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