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健康有关要求,按照《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前筛查与诊断工作的通知》(豫卫办〔2018〕84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妇幼健康领域“证照分离”改革工作的通知》(豫卫妇幼〔2021〕13号)、《河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开展助产技术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及助产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核标准的通知》(豫卫办〔2024〕38号)等具体要求,为加强对开展助产服务、产前筛查与产前诊断技术服务机构的监管,现将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全省经批准238家开展产前筛查技术、31家开展产前诊断技术、381家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728家开展助产技术服务、103家取消助产资质或暂停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等信息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就医选择,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1.2025年河南省经批准开展产前筛查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xls
附件2.2025年河南省经批准开展产前诊断技术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xls
附件3.2025年河南省经批准开展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产前筛查与诊断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xls
附件4.2025年河南省经批准开展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xls
附件5.2025年河南省取消助产资质或暂停助产服务的医疗保健机构名单.xls
2026年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