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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传染性疾病和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负责职业病及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防治、评价等工作;负责免疫规划、消毒杀虫及病媒生物防制工作;负责结核病、艾滋病、血吸虫病等重大传染病及寄生虫病、地方病防治工作;依法开展医疗卫生、公共卫生等监督执法工作;承担实验室检测及质量管理工作;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负责全市疾病预防控制和卫生监督执法培训指导,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应用性研究;开展预防医学及公共卫生技术服务;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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