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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审批)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审批)文件经营;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审批)的,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许可项目: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清运);餐厨垃圾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劳务派遣服务;建设工程施工;施工专业作业;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公路管理与养护;建筑劳务分包。(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城乡市容管理;城市公园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金属门窗工程施工;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石方工程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对外承包工程;家政服务;房屋拆迁服务;物业服务评估;物业管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游览景区管理;公园、景区小型设施娱乐活动;... [详细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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